離婚協議書怎麼寫? 離婚協議書注意事項有那些?
除了「離婚證人哪裡找? 離婚證人要到場嗎?」,離婚協議書怎麼寫? 離婚協議書注意事項有那些? 是許多離婚當事人最常遇到的問題。離婚協議書的條款會因為每一對當事人的生活狀況有著巨大的差異,所以並不存在一個「最佳」的離婚協議書範本可以直接買來或是網路下載來就可以直接使用,同時還非常符合離婚當事人雙方的需求。
協議離婚是「談」出來的
協議離婚顧名思義就是離婚雙方提出自身需求,與對方協商,然後取得雙方共識的成果,如果一方提出的條件,他方無法接受,這樣便不符合「協議」的精神,雙方的協商必將破局。離婚協議不外乎兩大項目:「子女」,「財產」。在離婚協議書上要載明離婚當事人雙方的協議成果,這些協議條款寫得簡單、明確即可,最好是在「一個條款,處理一個問題」這樣的概念上去擬定離婚協議書的內容。
許多的離婚當事人與您一樣,對於「離婚協議書怎麼寫」這類的問題不只困惑,甚至擔心離婚後的權益受損而感覺到煩惱。除了可以請教專業的法律人士之外,新典離婚證人也以多年來擔任離婚證人的豐富經驗,將「離婚協議書怎麼寫」的問題舉例說明,希望離婚當事人可以參考。
一般戶政事務所版本的離婚協議書
離婚協議書內容填寫 (無協議內容)
離婚協議書條款實例說明
王○明與吳○嬌結婚十年,育有二位子女,因為某些問題,夫妻雙方長期不睦,最終決定協議離婚。
王○明與吳○嬌協議離婚的條件為:
- 因為王○明有一半的時間在國外工作,為了方便辦理各種手續,兩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歸吳○嬌。
- 離婚後雙方將分居,而未成年子女與監護人吳○嬌同住,王○明可與吳○嬌協議探視子女的時間。
- 王○明必須負擔兩位年幼子女的扶養費,每月20000元,直到子女成年為止。
- 為了省車險保費而以吳○嬌名義購買的車輛必須過戶到王○明名下。
離婚協議書範本 (增加協議內容)
綜合雙方的離婚條件,我們將他們的協議內容列成條款,再傳給當事人確定這樣的寫法是否可行。
離婚證人簽名蓋章 (當事人收到的離婚協議書內容)
離婚當事人會收到一份有離婚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書,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與條款已經完善,只要將雙方協議的內容填上即可。
完整的離婚協議書
離婚當事人雙方將協議內容填上後,就是一份完整的離婚協議書,這樣就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了。(離婚證人不必到場沒關係)
其他常見離婚協議書條款
下列離婚協議條款僅供參考,有不清楚的內容歡迎洽詢客服人員
● 子女監護歸屬
1. 兩造所生之子○○○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、○○○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 之權利義務由○方行使或負擔。
● 子女教育、扶養費 用的支付方式
1. ○方同意支付子女生活扶養費用;至子女年滿二十歲止(或教育學成止)。並約定支付子女生活費用每個月支付新台幣○○元。前述款項 ○方應於每月○日前直接匯入○方○○銀行帳戶。
2. 第一期款項○○方應於○○年○○月起按每年○○月○○日至○○月○○日前直接匯入○方XXX帳戶設於○○銀行帳戶內。最晚○○月○○日若遇假日則延至下一個工作天未收到款項則為逾期, ○○方有權要求○○方付全部到期的扶養費 (即至○○歲的扶養費)。倘若○○方被裁員則可商議。 ○○方亦有權過問明細。
● 子女探視的時間
1. ○方有永久的探視權,在不影響子 ○正常作息之情況之下,雙方可以協議探視的方式訂定會面探視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 ○○○會面交住之時間、方式及應遵守事項:
2. 時間:非寒暑假期間: ○方得於每月第一個星期六上午九時至 ○方住處與子○會面交往,並接子 ○外出,再於翌日晚上九時前送回 ○方住處。
3. 時間:寒、暑假期間:寒假期間自學校假期開始後第一日起算至第十日止 {共計十天},子○於該期間內隨同○方在○方住處生活。
4. 時間:暑假期間自學校假期開始後第一日起算至第二十日止 {共計二十天},子○於該期間內隨同○方在○方住處生活。
5. 時間:前兩款○方與子○共同居住期間,倘有課業輔導或其他活動者,由 ○方負責接送。
6. 時間:○方得利用寒、暑假假期中,屬於其和子 ○共同生活期間,攜子 ○共赴國外旅遊,每年乙次, ○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。
7. 時間:每年的農曆大年除夕至大年初三,由 ○、○方輪流與子○共度,第一年由 ○方開始。倘與○方共度之該年度恰和寒假共同生活之十天重疊,則 ○方同意順延並補足該重疊日數
8. 時間: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 ○,俾保子○之最佳利益,雙方同意必須將其實際住所、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,倘有變動時亦同。
9. 方式:得為見面、通信、通話、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子女交往,惟不得影響女方、子女之生活、工作、就學。
10. 方式:得為致贈禮物、交換照片、拍照等行為,並得出遊。
11. 方式:探視前聲請人應於事前二日通知相對人,無正當理由,相對人不得無故拒 絕。若經聲請人同意,相對人亦得陪同到場。
12. 方式:聲請人家人得陪同會面。
13. ○方應遵守事項:不得有危害 ○○○身心健康之行為。
14. 聲請人在實施會面交往之日,不得遲延送回 ○○○,致減少相對人教育之時間。
15. 兩造不得對○○○灌輸反抗對造之觀念。
16. 如○○○於會面交往中患病或遭遇事故,而相對人無法就近照料時, ○方應為必要之醫療措施,即 ○方在其會面交往實施中,仍須善盡對 ○○○保護教養之義務。
17. ○○○地址,聯絡方式或就讀學校如有變更,相對人應隨時通知 ○方。
18. ○方如未遵守交付子女義務及其他本附表所示事項時,將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。 ○方如違反本協議所示事項或未準時交還子女時, ○方得聲請法院禁止 ○方繼續探視或減少探視之次數。
● 夫妻財產處理
1. ○方同意歸還男方二十六萬當初迎娶之聘金及金飾和鑽戒。
2. ○方名下位於xx市 ○○○路○○段○○號之房地歸○方所有。銀行貸款本金○○○○元及其利息均由 ○方負擔。○方應於簽訂本協議書翌日起於一個月 內,除去○方對以該房地向銀行抵押借款之連帶保證責任。
3. ○方名下位於台北縣 ○○市○○路○○號○樓之房地歸○方所有。
4. ○方同意給付○方民國○○年○月迄民國○○年○月之生活費,每月以○○○○元計,共計○○○○元整,並於簽訂本協議書時以現金付清。
5. ○方同意自○○年○月起按月與每月○日前給付 ○方生活費○○○○元整,至 ○方再婚或死亡為止, ○方應將款項逕匯入 ○方帳戶(帳戶資料同前);若一期逾付或不付者,應加計懲罰性利息百分之二十。
6. ○方同意給付○方贍養費○○○○元整,其中○○○○元於簽訂本協議書時以現金給付,另○○○○元,則由 ○方簽發以○○年○月○日為發票日,面額○○○○元,付款銀行為:○○銀行○○分行,帳號:○○○,票號:○○○○之支票交付○方。
7. ○方名下車號XXXXX歸○方所有